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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企业重组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等四项执业规范的通知》(中税协发[2020]35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税务师事务所认真学习研究并贯彻执行。
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省税协会员管理部反映。
联系人:董艳霞、彭雪
联系电话:028-85482376
附件:
金融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指引(试行).docx
关于印发《企业重组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等四项执业规范的通知.doc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