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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对全省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全面建设“双强六好”党组织,促进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2020年8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党委印发了《关于四川省税务师行业党建指导员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对全省税务师行业党建指导员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在总体要求中,《指导意见》明确了加强党建指导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工作目标:以选派税务师行业党建指导员为切入点,探索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机制,建立健全、完善规范税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我省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推动税收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在工作内容上,《指导意见》从选优配齐党建指导员和明确党建指导员工作职责两个方面作出安排。党建指导员由市(州)、县(市、区)局税务局党委选派产生,原则上由纳税服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省局纳服处负责与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进行日常工作对接。党建指导员的主要职责包括8个方面:①指导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推动业务和党建融合,将党建工作优势转化为行业发展动能;②指导建立完善党组织,力争实现基层党组织建设全覆盖,配好配强支部委员,有效增强党建组织力;③指导发展党员队伍,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逐步壮大党员队伍;④指导开展党建活动,丰富内容、创新方式、提高质量、增强实效,建强建优基层党组织;⑤指导推动规范化建设,包括阵地设施、“三会一课”、换届选举、党员教育管理等机制制度;⑥指导党建与业务融合,以党的思想、党的理论指导工作、引领工作,完善自律体系,提高业务技能和信用等级,树立诚信、规范、专业的良好行业形象,扩大经营规模、经济效益和行业影响力,推动党建与行业发展相互融合、相互促进;⑦指导加强群团工作,建立和完善事务所工会、共青团、妇代会等群众组织,提升统战工作水平,团结引导行业代表人士成为税收改革的参与者、税法遵从的带头人、税收满意度的宣传员。⑧帮助解决问题困难。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分析事务所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帮助协调解决其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指导意见》对党建指导员工作提出了5项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按照“省局党委领导管理、行业党委负责主抓,市县税务局党委指导、税务师事务所党支部负主责”的“四位一体”行业党建工作机制,分别落实好领导责任、主要责任、指导责任和主体责任,把加强税务师行业党建工作作为本系统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二要建立完善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对建立定期走访座谈、定期工作报告等工作机制制度作出了要求;三要做好要素保障,强化工作支撑。从专题培训、工作指导、人财物保障、评选先进等方面给予关心关爱,考核激励。四要严格纪律要求,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五要注重探索创新,加强宣传报道。
《指导意见》是对《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是省局党委《进一步加强全省税务师行业党的建设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配套措施,对于加强全省税务师行业党的建设,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引领和保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