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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做好选拔2020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税协《关于做好选拔2020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0]29号)精神,中税协拟开展2020年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文件要求自愿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13日,省税协在7月20日前进行初审后上报中税协,中税协将于8月15日前,完成专家审定、公示等工作。
附件:
1.中税协《关于做好选拔2020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
2.2020年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名额分配表
3.案例格式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