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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税协发[2020]29号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问题的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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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落实“放管服”改革有关问题的自查报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落实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税协发〔2020〕36号)要求,我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了全面自查及相关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省税协成立了以张崇明会长任组长,祝培洪副会长任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自纠工作组,组织协会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和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关于山东省潍坊市住建局等单位和协会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和评比表彰并大肆收费敛财的督查情况通报》,全面系统了解国务院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要求,深刻领会《通报》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协会的收费问题,直接关系到党中央、国务院“六稳”“六保”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关系到“放管服”改革在注税行业的落地深化,必须提高思想认识,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坚决杜绝乱收费的现象。

二、全面对照、系统排查。省税协在前期对收费情况进行自查的基础上,对照《通报》指出的问题,对协会内部管理、会员服务、业务项目、工作流程等全方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和排查,确定:没有违规开展职业资格许可认定;没有违规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并变相收取费用;没有违规将自身应承担费用转嫁给税务师事务所和其他相关市场主体;财务定期接受专业机构审计合格,不存在管理混乱问题,没有任何违规问题发生。

三、完善机制、提升服务。从制度建设入手,建立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一是成立省税协市州联络处,为事务所反映诉求搭建平台;二是印发《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建立健全协会、税务师事务所与税务机关三方沟通机制的实施意见》,为事务所增进与税务机关的联系沟通创造条件;三是印发《减免2019年度会员单位会费的决定》,对单位会员会费按40%比例临时一次性减免,已经按原标准交纳会费的予以退还。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协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要求各部门简化工作流程,能一次办好的事绝不让会员跑第二次,能网上完成的不要求上门办理;能电子文件办理的不要求报送纸质文档,有效减少了会员的负担,提高了服务质量。

特此报告。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