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税协官方微信

川税协发[2020]43号 关于转发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0
信息来源:
浏览:1617次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疫情防控工作和税务师行业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做到防患于未然。


附件:四川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