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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川税行党发3号 关于印发《行业党建创先争优和行业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22
信息来源:
浏览:2661次

中共四川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
文  件

川税行党发〔2021〕3号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 

关于印发《行业党建创先争优和行业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党支部、税务师事务所: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切实加强我省税务师行业党的建设,深入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经行业党委和协会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对行业高质量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项目、个人)。现将《行业党建创先争优和行业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评选办法》的评选条件、评选对象、评选时间、评选要求等进行推选,务必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和表格。

开展行业党建创先争优和行业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党支部和事务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好中选好,真正把先进典型评选出来,调动激励广大党员和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深入推进行业党建和行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李畅、李迪仑,邮箱:313341172@qq.com

联系电话:028-85482496  85484306。

 

附件:

1.         先进党支部申报表

2.         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3.         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4.         行业发展突出贡献奖申报表

 

2021川税行党发3号 附件1-3党支部党员党务工作者创先争优评选申报表.docx

2021川税行党发3号 附件4 行业发展突出贡献奖申报表.docx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行业党建创先争优和行业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办法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加强我省税务师行业党的建设,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干事创业积极性,推进全省税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经行业党委和协会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对行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单位、项目、个人。特制定本办法。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评选

(一)推选对象:全省税务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党员党组织关系未转入行业党委的应在事务所从业2年以上)。

(二)表彰名额:全省税务师行业表彰1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30名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一个党支部最多推选1名优秀共产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个基层党组织原则上都应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或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

(三)推选时间:截至2021年4月30日。

(四)评选条件:

1.    先进党组织

支部班子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开展党建活动。切实履行职能职责,政治领导力强,引领保障力强,社会号召力强。支部成员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凝聚力、创新力、战斗力。

党员队伍好。政治觉悟高、党性观念强,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模范遵纪守法,坚决执行党的决议,发挥骨干作用。

机制制度好。党建制度健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场地、活动时间、活动经费有保障。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党的工作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建立党员先锋岗、党员服务窗口,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活动。注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

工作业绩好。围绕行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党建工作,不断拓展服务领域,经营效益持续增长,执业质量明显提高,人才队伍不断加强,各项工作成绩显著。严格自律、诚信执业,优质服务,努力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群众反映好。党组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员在群众中有良好形象,“两个作用”发挥充分,党群关系和谐密切,党员群众信任拥护。

2.    优秀共产党员

带头认真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加强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坚定,守纪律、懂规矩、敢担当。

带头争创业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熟悉业务、埋头苦干、乐于奉献,工作业绩显著、事迹突出。

带头服务群众。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坚持诚信优质服务,尽力帮助群众和客户解难事、办实事,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国家和公民的利益。

带头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依法执业,无违规执业行为发生。

带头弘扬正气。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干净从业,维护税务师行业的社会形象。反对不正之风,敢于同违法违规行为作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执业环境。

3.优秀党务工作者

除符合优秀党员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热爱党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学习党务工作知识,认真履行党务工作职责,组织协调能力强。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党务工作规范有序,工作情况明、底数清。

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务实为民作风,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传,积极开展政治思想工作,热心服务党员和群众,受到单位、党员和群众的好评。

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党性原则,保守党的秘密,严肃工作纪律。贯彻执行党组织意图,加强党建工作协调,推进党建工作发展。

二、行业发展突出贡献奖的推荐评选

基本条件:拥护党的领导,依法诚信执业,优质高效服务,税务机关认可,客户信任,无不良记录;积极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完成行业党委和协会交办的任务;在组织经营收入、拓展高端业务、人才队伍培养、信息化建设、改革创新、提升行业地位、扩大行业知名度等方面勇于探索、创新品牌、业绩突出。

1.收入增长奖:(以行业报表2020年经营收入为评价指标)。

重大贡献奖:年经营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   

一等奖:年经营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   

二等奖:年经营收入达到3000万元以上   

三等奖:年经营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   

2.百强品牌奖:2017-2019年连续3年入列中税协百强事务所(不含省外总机构在四川的分支机构)。

3.品牌创新奖(项目):事务所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信息化建设、人才培养、经典案例、制度建设等方面特色特点突出,效果作用明显,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和促进有关部门完善健全管理办法措施的创新项目品牌(以2016-2020年项目品牌创新工作质效为衡量标准,应提供可查依据)。每个事务所最多推荐2个项目参加评选。

4.建言献策奖(个人):所提建议被省级(含)以上部门采纳(如:省政府、国家税务总局等),应提供所提建议及建议采用复函。

5.特殊荣誉奖(单位、个人):当选为省以上“两代表、一委员”;获得省级(含)以上部门表彰奖励(有牌匾或证书);被省级(含)以上部门聘请担任有关职务(如:被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协聘请为xxx专家、委员等,有聘书或任职文件)。

以上同时符合多项获奖条件的,只奖励一次。

6.公益活动奖。2016年-2020年期间,事务所在扶贫攻坚、扶困济弱、疫情防控、捐资助学等方面累计直接投资(包括物资)100万元以上。应提供帮扶项目(产业)、帮扶成果、帮扶资金(物资清单)证明。

三、推荐评选程序

(一)行业党建先进评选程序

1.按党组织隶属关系,党支部负责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核把关和材料上报。

2.推荐单位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严把政治关、标准关、审核关,注重考察理想信念、政治品格、道德修养、评选标准等方面的情况。

3.对基层党组织推选对象,由行业党委办公室按推选标准和要求初审后,报行业党委审核确定拟表彰对象。

4.对拟表彰对象在行业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后,再由行业党委研究确定表彰对象。

(二)行业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程序

1.事务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表、文字材料、佐证依据),所长审核把关、签字并加盖事务所公章后报协会办公室。

2.协会办公室会同会员管理部、教育培训部核实相关数据、资料及佐证材料。

3.协会秘书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初审。

4.协会秘书处提交会长办公会审核,确定奖励单位、项目和个人。

(三)对获得党建创先争优和行业发展突出贡献奖的单位、项目和个人,召开表彰大会表彰,颁发获奖证书(奖牌),给予一定奖励。

五、有关要求

1.严格审核把关。开展行业党建创先争优和行业发展突出贡献奖评选表彰,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要严格评选标准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坚持发扬民主、群众公认,真正把为行业党建和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调动激励广大党员和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深入推进行业党建和行业高质量发展。

2.认真撰写材料。要按照评选办法的要求,认真撰写推选材料和填报表格,事迹客观详实、数据真实准确。党建创先争优推选材料字数分别控制在1200字以内,行业发展突出贡献奖材料字数分别控制在1000字以内。申报行业发展突出贡献奖要同时提供佐证依据。

3. 材料报送时限。各推选党支部和事务所务于4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按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申报表、佐证依据一并报送,扫描电子版报送邮箱scctahydw@163.com;纸质版材料分别报送行业党委办公室和协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