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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税协发 [ 2021 ]7号关于做好2021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2
信息来源:
浏览:1616次

各市(州)联络处、新联会注税分会、同心注税服务团、税务师事务所:

中税协《关于积极配合开展第30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11号),对全行业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作出了部署,现予转发并结合我省行业实际作出安排,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紧扣主题,落实到位

按照税务总局、中税协有关要求,在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紧紧围绕“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这一主题,积极宣传国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宣传税务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行便民措施、办好惠民实事的积极探索和成效,宣传税务师行业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广大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个人所得税综合收入汇算清缴,广泛展示税务师行业良好形象,为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建设、税务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精心筹划,组织到位

(一)巩固扩大线上宣讲。省内目前有多家税务师事务所通过直播、微信群、视频会议等途径,主动搭建了税收知识线上宣讲平台。对已经成熟的、稳定的线上平台要继续用好、用精,做好税收宣传月期间的主题公益宣讲。

(二)积极开展征文活动宣传。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和中税协举办“‘党旗飘扬’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要把组织征文活动作为向党的100周年献礼的内容之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党员和从业人员踊跃参与。

(三)积极开展竞赛宣传。

“第十一届全国税法知识竞赛”将在4月9日开启,活动采取互联网线上答题的形式。参赛者可登录中税协官方网站(www.cctaa.cn)或中税协微信公众号(CCTAAWX)的“知识竞赛”页面,进行实名注册、答题。要认真组织、广泛鼓励事务所员工、客户参加竞赛,为提升活动参与度、扩大税法普及覆盖面贡献行业力量。

(四)适时开展线下宣讲。

在符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适时开展税收宣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四进”活动。通过举办公开课、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为企业、居民、学生宣讲税法知识,使其真实感受国家政策的利好,更好凝聚发展共识,坚定发展信心。将一些如集中招聘、大型授课等受众广的活动项目安排在税收宣传月,突出聚集效应,提升影响力。

三、有关要求

(一)争取党政及税务机关的大力支持。要加强组织策划,主动向所在地党委统战部、税务机关请示汇报,争取信任、争取支持、争取任务,发挥专业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宣传月工作。

(二)各市(州)联络处,要联合辖区新联会注税分会和同心注税服务团、聚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志愿者队伍,主动向税务机关请示汇报,争取任务,因地制宜制定方案、开展活动。

(三)以联络处为单位及时报道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成效,加深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和税务师行业的认知与了解。宣传月活动总结于5月15日前报省税协办公室进行总结、推广和上报,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附件1:中税协发〔2021〕11号 关于积极配合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2:中税协发〔2021〕12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一届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doc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