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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做好选拔2021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2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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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税协《关于做好选拔2021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1]23号)精神,拟开展2021年高端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现将该通知转发你们,请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文件要求在6月10日前自愿报名。四川高端人才限定名额8人,省税协将根据个人学历、能力、资质等择优筛选初审上报中税协,中税协将于7月15日前,完成专家审定、公示等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选拔2021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养对象工作的通知.doc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