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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中税协《关于做好选拔2022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训对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19
信息来源:
浏览:1624次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中税协发〔2022〕058号)要求,选拔中税协2022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训对象。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所结合实际情况于7月25日前完成推选。


附件:关于做好选拔2022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训对象工作的通知.doc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7月19日     


关于做好选拔2022年税务师行业

高端人才培训对象工作的通知

中税协发〔2022〕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做好2022年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训对象选拔工作,根据《税务师行业高端人才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22〕58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一)高端人才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依规诚信执业,严格遵守税务师职业道德;

2.税务师事务所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以上职务;

3.登记成为中税协会员8年及以上;

4.“五险一金”等社会保险费在税务师事务所缴纳;

5.在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5周岁。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优先选拔:

1.“两代表一委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具有财经类中级以上职称;

3.受到过省(市)级以上表彰或在省级以上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得奖励;

4.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行业业务有关的学术论文。

(三)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录取高端人才培训对象: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尚在影响期内的;

2.违规提供涉税服务牟取利益,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

3.受到行业自律惩戒的;

4.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选拔程序

(一)高端人才培训对象由个人自愿申请,申请人请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ww.ecctaa.com)-“高端人才”管理模块,填报《申请书》及附件等证明材料,经税务师事务所推荐(分所同时需要总所推荐),在7月25日前上报申请人执业所在地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

(二)地方税协应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通过“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www.ecctaa.com)-“高端人才”管理模块在8月1日前上报中税协教育培训部。

(三)中税协设立高端人才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税务师代表、有关部门代表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成。中税协教育培训部对《申请书》及附件等材料进行复核。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提交评委会评审:

1.不符合申请条件;

2.不按规定要求填报申请书;

3.提供的材料不齐全。

(四)评委会实行会议评审。评审结果由评委会主任签署意见,报中税协。评审结果在中税协官网(www.cctaa.cn)进行公示。

三、其他

联系人:中税协教育培训部 屠林洋

联系电话:(010)83755854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