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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研究相关涉税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可行做法和具体要求,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积极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附件: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2022修订).zip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