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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税协发〔2022〕41号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3
信息来源:
浏览:2119次

川税协发〔2022〕41号

 

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

专项自律检查的补充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2022年以来,中税协在全行业开展“守法、自律、诚信、规范”经营专项自律检查,在行业党委的指导下,以及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巩固深化中央巡视整改成效,进一步树牢行业主力军作用,守住依法规范经营的底线,根据中税协有关要求,在全行业开展涉税鉴证报告的摸排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11月3日至30日,各税务师事务所围绕本所出具涉税鉴证报告所需的平均工时、平均项目人员数量、平均收费标准、是否有受理的行政部门等情况开展自律检查。

二、2022年11月14日至30日,各税务师事务所根据本所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情况,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进入“涉税鉴证报告摸排检查”模块,在线填报《涉税鉴证报告摸排检查情况统计表》。

三、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省税协对涉税鉴证报告开展摸排检查。检查内容围绕业务承接、委派、实施、复核等环节应实施的程序,重点检查业务质量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业务约定书的签订和履行情况,以及报告受理人反馈情况。

四、请各税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自查自纠。被抽查税务师事务所安排场地、提供材料及人员配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未被抽查的税务师事务所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自查自改。

各税务师事务所在自查或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税协会员管理部反映。

联系人:董艳霞、彭雪

电  话:028-85482376

邮  箱:scctaa@163.com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