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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我省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安全平稳实施,现将四川省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予以公告。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并于考前7天开展健康排查,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提前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所有考生须持本人首科考试前3天3检(每天1检,最后1检须为考前24小时内检测报告,3次采样均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提前做好采样准备,经查验采样时间、检测结果等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得入场参考。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绿码)、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查验健康码、扫场所码及体温检测准备。
五、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六、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考试前10天内有港台地区和国外旅居史;
(2)考试前7天内有国内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3)无疫情发生县(市、区、旗)来(返)川人员未落实“入川即检”相关措施或未按照疫情防控提醒短信落实相关管理措施的;
(4)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
(5)考试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要求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且未完成相关防控措施的;
(6)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
(7)考试前有不适症状或有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包括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未排除新冠肺炎感染者的。
(8)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七、入场检查中有体温异常、呼吸道等异常症状者,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立即退出检测区,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八、考生须服从考点现场防疫检测和管理,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九、其他疫情防控要求,依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按考点所在城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高中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城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考生须认真阅读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四川考区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的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