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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十一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在广州举办
发布日期: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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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5日,2022中国税法论坛暨第十一届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以视频形式在广州举办。本届论坛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主办,广东省律师协会、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广东省律师协会税法专业委员会承办,华税律师事务所、华税税务师事务所、致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北京华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协办。本届论坛以“奋进新征程与涉税服务创新”为主题,各地律师、税务师、企业财税人员、税务干部、税法研究生等逾三万人在线观看了直播。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副会长谢滨在致辞中指出,中国税法论坛是全国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品牌和年度盛会,自2010年以来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一届。目前,中国税法论坛已发展成为专注涉税法律领域理论研究和实践探讨的全国性高端论坛,在引领涉税专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税收法治建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久前胜利召开的党的二十大,开启了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为我国税收法治建设和税收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作为涉税专业服务主力军,广大税务师要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专业服务助力国家税收法治建设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通过高质量服务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和税务机关满意度,在依法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张大维在致辞中强调,中国税法论坛自从2010年首次举办以来,已经成为全国涉税服务行业的年度盛会。这十多年来,我国税收立法进程加快,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取得了长足进展。这十多年来,市场对于税务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扩大,一些大型律师事务所适应形势发展,率先成立了专业的税务部门,诸如华税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精品税务律师事务所也实现了业务的跨越性发展。这十多年来,税务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全国律协于2012年成立了财税法专业委员会,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地在内的全国绝大多数省(市)、省会城市的律师协会均成立了财税法专业委员会或税法研究会。党的二十大报告为税务律师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树立机遇意识、前瞻意识、发展意识,积极拓展涉税业务领域,创新涉税服务,努力提高执业能力,不断适应新时代税制改革的新形势、新使命和新要求,更好的服务于全面深化改革,服务于全面依法治国,服务于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中税协副会长、北京大学教授刘剑文在致辞中提出,在最近的一个月里,一系列的财税法论坛纷纷举办。今天中国税法论坛是以税务律师、税务师为主要参与主体。他指出,大家有一个共同的心愿,就是加快构建新发展的格局,着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的生活品质。中国财税法治的进一步发展,是一代财税法人的使命。通过本届论坛的举办,能够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在座各位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交流与思想火花的碰撞,希望大家能就何为高质量的税法服务,以及高质量税法服务的标准、产品、市场拓展进行探讨。

广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二级巡视员高峰指出,本次论坛围绕优化税制结构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与涉税服务创新等主题展开,体现了法治思想新发展理念和推进税收现代化的要求。本次论坛聚集了全国税法理论和实务界的权威专家、学术翘楚,必将是思想智慧交流的盛宴,必将产生丰硕的成果。

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吴兴印指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随着我国法治化进程的快速推进,税收立法的进度也在明显加快,各税种的税收立法也在不断推进。另一方面,随着国家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推进,税收征管方面发生了重大转变,实现了从经验管税到以票控税再到以数治税的提升,我国的税收征管进入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的新阶段。这为广大税务律师和税务师的业务发展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会。本次论坛的成功举办必将进一步促进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的合作共赢,更好的创新涉税服务,也必将推进中国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新征程。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施正文在致辞中指出,随着现代文明、现代社会的发展,大家越来越感受到财税的核心和基础作用。财税法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更是一个国家法治、民主建设、社会进步的保障,经济越发展、社会越进步,越需要财税法制度的保障。他介绍了税法典编撰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模式,他认为税法典的编纂必须发挥税法总则的统领作用,税收法治作为一个系统的工程,除了要有高质量立法,更重要的是法的实施,税法典的编纂将会为适用税法、解释税法实现体系化的整合,弥补法律的漏洞,极大的推动我们法律实施水平的提高。他认为中国未来的税法典应当采取总则加分则的立法模式,同时要适度法典化。他期待到2035年有一部税法典来作为我们国家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一个标志,他希望大家能够参与到这样一个伟大的立法实践当中,一起贡献我们的智慧。

一、优化税制结构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部副部长、中国财政学会副秘书长冯俏彬提出,高质量发展的四大任务,一是要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二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三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四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她认为,高质量发展的四条主线和脉络都和我们的税收改革密切相关。税收必须密切贴合高质量发展,归根结底即围绕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发展两条主线,深化税制改革。

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小强介绍了增值税法的最新立法动态,他指出,国务院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已经包括了关税法和增值税法。本月27日到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将审议增值税法草案。他回顾了增值税立法的沿革,我国自1979年开始增值税立法,到2019年的征求意见稿、2020年的送审稿、2022年的审议稿,是一个渐进式的立法过程。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李林军的演讲主题是“数字化转型与涉税专业服务创新”,他指出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当下整个经济的主要形态,数字经济下税收征管发生了重大转变。他对涉税服务数字化创新的方向和路径进行了展望,一是传统线下、人工服务向线上线下融合服务发展。二是一般税务咨询、代理申报业务向“专精特新”、高端咨询发展。三是大企业的涉税服务由传统人工税务咨询、策划向产品化(软件)发展。四是中小微企业的涉税服务向平台化发展。

二、涉案企业合规建设与涉税服务创新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天永介绍了税务合规的内涵和外延以及涉税刑事合规新进展。他指出,税务合规主要是指涉税刑事合规和企业税务行政合规。最高检自2020年3月开始第一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4月,正式启动第二期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先后发布两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典型案例。他提出,涉税专业人士在刑事合规案件中可以提供的专业服务,主要包括刑事辩护、合规辅导、实施考察评估、参与企业合规考察标准的研究制定等。他建议,企业税务合规建设要对标共性与个性税务风险,实现对税务风险的及时预防、应对、管理和处置,只有科学立法、公正司法、高质量执法、企业税收遵从四位一体,才能形成税法良法善治的大格局。

国家税务总局法律顾问、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家本重点分享了一起案例,他结合本案例进行了分析。他认为《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应当从三方面进行理解:一是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时主观上存在过错;二是主观过错应当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状态;三是在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客观存在的情况下,其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袁森庚分析了虚开刑事案件的五大发展趋势。(一)随着国家对虚开行为打击力度增加,以及电子发票等先进征管手段的推进,虚开专票刑事案件可能出现下降的趋势。(二)虚开刑事案件认定标准和范围可能会有部分调整。(三)虚开刑事案件的处理各部门必将协调统一。(四)虚开刑事案件的追诉标准可能调整。(五)虚开刑事合规案件的比例将会提高。

三、以数治税与涉税服务升级

中央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蔡昌指出,自由贸易港是全球开放水平最高的特殊经济功能区,自贸港有四个典型特征,一是“境内关外”,二是“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三是人员、货物、数据和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四是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他对海南自贸港税收政策做了解读。按照“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强法治、分阶段”的设计原则,逐步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法规处公职律师徐战成的演讲主题为“企业破产重整涉税热点案例解析”。他指出经债权人会议一致同意,破产企业可以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偿债务,但涉及到税收债务时则有一定争议。他分析了非货币性资产抵偿税费债权需要考虑五大问题,分别是作价问题,持有问题,应税问题,修复问题,核销问题。

四、数字经济、‘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与国际涉税服务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崔晓静介绍了全球最低税改革的现实背景与规则创新。她分享了全球最低税改革的最新发展,探讨了全球最低税改革对中资企业境外投资的影响:(一)对于投资于美国的中资企业而言,美国税制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规则存在诸多差异,企业需要加以关注。(二)对于投资于欧洲的中资企业而言,建议在2023年尽快评估、摸排在欧洲的实际税负并作出税收和商业应对。(三)对于投资于“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中资企业而言,最低税改革将对税收饶让抵免提出挑战。(四)对于外资企业,她建议应当坚持对本国税源应做到应征尽征的基本立场,充分保障对外资的税收支持,合理调整税收优惠方式,将税收优惠转向非税领域并选择其他财政政策。

致同(北京)税务师事务所广东分所所长甘小月介绍了三个热点问题。一是所得税的双重征税问题,主要应对方法是充分享受协定优惠、国内纳税申报时申请税收抵免(直接或间接)。二是转让定价问题,她认为主要应对方法是遵从独立企业交易原则、关注转让定价的合规性要求、申请双边或单边预约定价安排。三是常设机构问题。她提示常设机构的认定、征税的原则,税额的计算都非常复杂,一旦某项劳务被认定在他国构成常设机构,除了额外的税收负担,企业也需要花费较大的时间和精力去处理境外税务申报问题。

安永税务合伙人沈瑛华的演讲主题是“跨境交易增值税涉税服务热点问题”,她首先分享了典型的增值税跨境交易以及相关热点问题:一是企业之间的营销关系(B2B)、企业和客户之间的营销关系(B2C)进口服务的增值税问题。二是B2B及B2C 进口货物(物品)的增值税征管问题。三是B2B及B2C 出口服务的增值税问题。她分享经济数字化下跨境增值税面临三大挑战,一是B2B进口服务增值税挑战,二是B2C进口服务增值税挑战,三是B2C低值货物增值税挑战。她建议借鉴最新国际法规动态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建议,对于跨境增值税制度进行改革。

本届论坛闭幕式由北京市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魏志标主持。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李林军与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施正文分别代表主、承办方进行了致辞。

2010年至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已联合举办了十一届“中国税法论坛暨中国税务律师和税务师论坛”。本届论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推动财税制度更加完善和成熟,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继续引领涉税专业服务行业的发展、业务创新与战略合作将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未来,中国税法论坛将继续以探索新时代中国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重大前沿课题为己任,助力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法治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