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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税协发〔2023〕4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08
信息来源:
浏览:2987次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22年度税务师行业报表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2022年12月31日前成立且正常经营)须填报表1、表2、表4、表6和《税务师行业国际化业务情况统计表》。

二、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网址www.cctaa.cn),在“服务大厅”栏登“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或输入网址(www.ecctaa.com)登“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点击“行业报表”栏,在页面右侧用“单位会员号、密码”登录,进入填报界面,行业报表中涉及填报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2位小数。

三、填报起止时间为2023年2月8日9:00-5月15日17:00。

四、业务咨询:

010-83755834、83755833、83755835;

系统咨询:010-63390083、4000825868 

QQ:4000102233。

省税协联系人:李鑫,联系电话:028-85483146。

五、特别提醒

(一)关注今年报表新增数据项,新增加“行政登记证书编号”、“当年新招聘从业人员”、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税务师行业国际化业务情况统计表》等内容,请税务师事务所在填报中予以重视。

(二)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总部和分支机构(子公司、异地分所)按“属地原则”填报,总部不得汇总填报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人员情况等信息(省内总分结构的税务师事务所,由总公司汇总上报;母子结构的税务师事务所,母子公司应分别报送各自报表)。

(三)税务师事务所如合并填报非税务师事务所经营数据,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要求。

六、税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报表填报工作,所长要切实担领导责任,派专人负责填报工作,要对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确保按时完成填报任务。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