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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税务“强基工程”背景下个人所得税重点领域涉税风险防控业务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组织参训。
附件:中税协《税务“强基工程”背景下个人所得税重点领域涉税风险防控业务培训班的通知》(中税协秘函〔2026〕28号).doc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