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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募个人所得税
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志愿者的公告
一、招募对象
纳入税务机关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涉税服务人员,大专院校财税类专业学生,具有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时间和意愿。
二、招募原则
1、自愿原则。热衷公益事业,根据自己的专业和特长,自愿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2、合法原则。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实施志愿者服务行为。
3、无偿原则。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活动中,不得索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4、组织原则。志愿者应服从组织管理,工作尽职尽责,按时完成指派的工作。
三、招募条件
1、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具有无私奉献精神;
2、熟悉个人所得税税收政策,具有财税方面等相关知识;
3、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招募方式
志愿者在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于2020年2月10日前填写《四川省个税志愿者申请表》(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scctaa@163.com 或者将申请表送到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五、志愿者服务时间和内容
在年度汇算期间(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参加税法宣传、政策咨询、辅导培训等活动,主要包括:
1、个人所得税法进企业、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等宣传活动;
2、个人所得税公益大讲堂、纳税人学堂等宣讲活动;
3、12366专家咨询;
4、办税服务厅专家咨询。
六、相关要求
1、由省税务局对个税志愿者开展个人所得税政策、信息系统操作、服务管理等业务培训。
2、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与个税志愿者签订《个税志愿者服务协议》。
3、广大党员、税务师行业从业人员和同心注税服务团团员、注税新联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助力“年度汇算”工作,服务税收事业发展和纳税人,切实提高涉税专业服务水平。
联系人:董艳霞、彭雪
联系电话:028-85482376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江天路1号
附件:四川省个税志愿者申请表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0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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