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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党组织设置及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组织设置
(一)党支部的建立或撤销必须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凡在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中,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建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工作相衔接的单位或部门的党员联合组成党支部。
(二)党员在3人以上,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建立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名。党员在7—5 0人的,应建立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一般3或5名。设书记1名、也可设副书记1名。党员50—100人的,一般建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设委员5或7名,设书记1名、也可设副书记1名。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30人以上不足50人或8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如确实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建立总支委员会或党的委员会,但要从严掌握。
(三)党支(总)支部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为三年。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及时进行改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按期改选党支部书记。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选举,应报上级党委批准。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四)为了便于管理党员和开展工作,党支部可根据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分若干个党小组。划分党小组不宜过多,每个党小组不应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并设党小组长1人。建立或撤销党小组由支部委员会决定,组建后支委会应将有关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了解。
二、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的自身建设和党员管理的最基本单位,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具体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指示及本支部的各项决议。
(二)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参与本单位生产经营等重要问题决策,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工作,确保政令畅通,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职工队伍。
(六)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引导、保护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同心同德促进企业发展。
(七)加强党支部自身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路线、方针、政策、决定、指示及本支部的各项决议。
(二)研究安排支部工作,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做出决定。
(三)检查、督促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抓好党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支委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团结,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五)了解掌握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搞好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内外群众的思想状况,注重发现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与行政领导沟通解决。关心群众疾苦,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为职工排忧解难。
(七)协调本单位党、政、工、团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八)抓好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
四、党支部组织委员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了解和掌握党支部的组织情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纪检等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或批评的建议。
(二)负责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党支书记制定党支部活动计划,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三)负责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提出党员发展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手续。
(四)负责日常组织管理,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按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基本信息的维护和统计工作。
五、党支部宣传委员的工作职责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完成上级布置的学习任务。
(二)了解党内外的思想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学习计划及建议,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布置,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宣传和通讯报道工作。
(四)指导本单位职工群众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推进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一、组织生活的形式、内容和方法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
(一)主要形式
包括: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支部(小组)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
(二)主要内容
包括:对党员进行教育,组织党员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评选先进,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三)基本方法
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政策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选好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批评意见的人,第一个发言的非常重要,能起到导向任用。每个党员在作完自我批评之后,要发动大家客观地、全面地指出其优缺点,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采取重点剖析的方法。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它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组织党员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决议,并研究贯彻执行的措施,这样可以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任务。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对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作出决议。同时,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经验,纠正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可以更好地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的教育,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党性观念,从而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重质量,避免形式主义,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一)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委会召集,支部书记主持。遇有特殊情况,经支部委员会决定可随时召开。针对党员人数多,分布范围广的实际,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除必须集中进行表决的外,可根据会议的内容灵活决定。
1、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1)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研究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增强政策观念,提高业务水平。
(3)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4)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2、会前准备
(1)明确议题。支部委员会在会前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好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议题要明确,中心要突出。
(2)提前通知。支部委员会在会前一般要提前将会议的内容、目的、时间和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根据党员大会的内容,有些支部党员大会可适当吸收一些非党同志参加。
3、基本程序
(1)清点人数。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2)说明议题。主持人点明会议的议题,并就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3)展开讨论。需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应提出具体的要求;对需要做出决议的,每个党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展开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4)做好记录。会议结束后,记录要归档保存,以备查考。
(二)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1、支委会的主要任务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决议,讨论制定确保生产和工作任务完成的方针、办法。
(2)研究、制定围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的各种党的活动方案及实施办法。
(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培养发展新党员等方面的问题。
(4)研究有关干部选拔、培养和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5)处理好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6)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7)讨论研究协调共青团、工会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2、会前准备
(1)确定议题。议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确定,也可以由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共同确定。
(2)做好思想准备。提前将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通知各个委员,做好思想准备,保证出席会议。
(3)会前交换意见。为便于统一思想,党支部书记可在会前就研究的有关问题与各委员沟通,交换意见。
3、基本程序
(1)讲明议题。会议由书记主持,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内容。
(2)集体讨论。在讨论中,如果有重大分歧,除必须紧急决定的外,可以保留到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如下一次会议仍然无法统一,可以把两种不同的意见同时报上级党组织或向支部党员大会汇报,最后按上级党组织或支部党员大会的决定执行。
(3)形成决议。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中多数人的意见,做出决议或决定。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党支部委员人数的半数方为有效。
(4)明确分工。对决定的事项做出明确分工,分头落实。
(5)做好记录。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在没公开前要严守机密,不得泄漏。记录应留存,以供查考。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
2、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
(1)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学习专业技术和科学文化知识,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精神和决议。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
(3)党员向党小组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配合党支部做好具体的党务工作。如改选党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优秀党员和评议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等。
(5)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注意事项
(1)选好时间。由于党小组会的次数比较频繁,所以要科学安排。在选择会议时间上,既要考虑党员能够集中,又要考虑业务、生产的实际情况。
(2)确定内容。开会前,党小组长要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委员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的内容。会议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在近一时期的具体任务,结合党员的实际状况来确定。党小组会的内容要集中,主题要突出,切忌面面俱到。
(3)及早通知。党小组在确定了会议的时间和内容以及地点之后,要提前通知每个党员,以便其作好准备。
(4)听取意见。如果是研究决定重要问题,党小组长还要在会前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与上级党组织沟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会上集中大家的意见,作出正确决定。
(5)组织讨论。党小组长要掌握中心议题,引导党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如果是学习讨论,要注意防止泛泛议论。如果是生活会,党小组长要组织党员联系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克服老好人思想,真正解决问题。
(6)作好总结。党小组会上经过充分讨论后,党小组长要进行最后总结,集中大家的意见,统一大家的思想,提出具体措施,以便于党员贯彻执行。
(7)认真记录。党小组会一般应有专人记录,准备专用的记录本。记录应写明会议名称、开会时间、地点及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内容,并标明党员出席、缺席和列席人员名单、会议主持人、记录人等。记录的内容应详略得当,要真实、准确,不能随意增删、更改,字迹要工整清楚。
(四)党课
1、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的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进行。一般以党支部或党总支为单位,也可以基层党委为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还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2、党课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教育。
(2)形势与任务、党风党纪、光荣传统等方面的教育。
3、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授课人要做好准备,认真备课。力求做到形式灵活,内容新,方法巧。授课内容同改革的实际、同生产经营管理实际、同生产经营工作实际、同重大政治斗争的实际相结合。注意把握尺度,善于将政治性、思想性、知识性和趣味性融为一体,抓住主题,拓展党课的深度和高度。逻辑要严谨,语言要鲜活,时间不宜过长,注重党课的质量。
4、党课的形式
讲党课,主要是课堂讲授。所以,要使党课教育取得好的效果,主要精力应该放在如何改进课堂讲授上,不断提高课堂讲授的艺术水平和质量。除了课堂讲授这一主要形式外,可以采取以下几种不同的形式:
(1)党课与电化教育相结合。在党课教育中,配合电化教育手段,将党的历史和党的建设方面的先进典型录制成党课教材进行播放,可以加深党课教育的效果。
(2)党课与知识测验相结合。在党课教育中,如果能够很好地利用知识测验这一形式,可以促进大家对听课的重视和学习的积极性。知识测验的形式可以灵活多样。可以在讲课之前,作为对大家这方面知识的摸底;也可以在讲课中,作为对大家学习态度的考核;还可以在讲课之后,作为对讲授效果和大家学习情况的检查。
(3)党课与典型报告相结合。有时根据党课内容,可以请先进党组织和先进党员作典型报告。这样做,不仅改进了党课形式,而且大家容易接受、信服,效果比课堂列举一堆典型事例要好。
(4)党课与对话交流相结合。开展对话,一定要针对具体工作中有普遍性、倾向性的热点难点问题来进行,可以是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对话,也可以是先进典型之间的经验交流。
三、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一)基本内容
1、检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不断地进行思想修养和思想改造的情况。
2、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情况。
3、检查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的情况。
4、检查在关键时刻经受考验的情况。包括严峻的政治斗争面前和当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失以及面临严重困难,需要党员个人作出牺牲时的表现情况。
5、检查在平时工作、学习、生活中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的情况。
6、检查遵守党的纪律、遵纪守法的情况。
7、检查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做群众思想工作的情况。
8、检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情况。
9、检查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自觉地同错误思想和行为作斗争的情况。
(二)注意事项
1、要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实际,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学习情况,检查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支部决议的情况,检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注意不要把组织生活会开成不联系思想实际而泛泛谈工作的“工作汇报会”。
2、选好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批评意见的人。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应有意地提示让那些敢于解剖自己的同志首先发言,让敢于开展批评同志第一个对其进行批评。这样有利于创造一个严肃认真的气氛。一般来讲,应让领导带头,这样才有感染力。实践证明,第一个发言和第一个提出的批评意见的质量如何,决定整个生活会的质量。所以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要把好这一关。
3、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在作完自我批评之后,要发动大家帮助他画个像。即这个党员到底怎么样,优点是什么,缺点是什么,要客观地、全面地指出来,使大家的意见真正符合本人的实际。
4、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摆事实,讲道理,既要弄清问题,又要团结同志。不能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自由主义态度。防止把组织生活会开成单纯的“自我小结会”。
5、对问题比较多的党员,采取重点剖析的方法。实际上,有问题的党员能否认真检查问题,大家能否对他进行认真负责的批评,是组织生活会能否开好的关键。对这些党员,一定要重点地帮助,重点地进行评议,并组织党员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然后,大家对照自己,吸取教训。这样既能解决重点党员的问题,同时也教育了大家。
四、民主生活会
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主要是指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之外,还必须参加以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情况为主要内容的会议。这是因为,支委会“一班人”在工作中接触比较多,互相比较了解,而且他们在思想上、工作上有些不同意见,又不便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上说,因此,需要支部委员单独召开党的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决议情况和党支部内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互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这样做,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一般每个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一)主要内容
1、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情况,党支部自身建设情况以及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团结,加强集体领导,端正党风,严格党纪,为政清廉,克服官僚主义,转变工作作风,以及关心群众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2、检查领导班子和个人在重大决策中和执行政策、决议过程中的思想认识、态度和效果,找出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3、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措施的落实情况。看哪些落实了,哪些还没有落实,没落实的原因是什么。对无故不落实的要提出严肃的批评。
(二)注意事项
开好支委会“一班人”的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端正党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更好地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一个重要环节。
1、提高支委会“一班人”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工作,解决相互容,它对反思矛盾,搞好班子内部的沟通、监督和制约,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矛盾的能力,提高战斗力和凝聚力十分重要。因此,支委会成员首先必须解决自身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意义的认识,克服那种认为支委会成员之间问题不多没必要开,或者问题多怕砸锅不敢开,或者因工作忙和人员不齐不能开等障碍,把坚持制度开好民主生活会作为党内立法来遵守。
2、会前要做好准备。一是要确定好主要议题,党支部书记要根据班子中以及各个成员存在的主要问题,经与各成员“碰头”后,拟定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每次生活会集中解决一两个主要问题。二是要提前将开会时间通知各个委员,并将一段时间内收集到的干部、群众对支部成员的意见和要求告知与会者,使他们对这些意见和要求有一个消化的过程,作好参加会议的准备。三是根据需要,“班长”有针对性地找某些成员谈心,交流思想,统一认识,保证各个委员抱着正确的态度参加会议,以使民主生活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3、做好开会时的引导工作。党支部书记在主持会议时,要注意创造既严肃认真,又宽松和谐的会议气氛,要特别注意带头作批评和自我批评,这是开好民主生活会的关键。还要掌握好与会者的思想动态,对不利于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苗头,要善于作好启发和引导工作。一定要避免出现下面几种情况:
①把民主生活会开成“评功摆好会”。只谈成绩,不谈问题,或者大谈成绩,轻描淡写谈问题。
②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捂盖子会”。支部委员之间有矛盾,有思想隔阂,会上缄口不言,会下矛盾照旧,会议实际上不起作用。
③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明争暗斗会”。支部委员之间有矛盾敢说,但不是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而是各执一词,指责对方,或者拐弯抹角,“旁敲侧击”,缺乏同志之间的真诚,结果不但不解决问题,反而使矛盾加剧。
④把民主生活会开成“研究工作会”或“杂谈会”,偏离民主生活的主题。在召开民主生活会过程中,要时刻注意纠正上述偏向,使会议紧紧围绕中心议题进行,把每次生活会都开成一个心情舒畅的会,一个鼓干劲的会,一个达到新的团结的会。
4、要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党支部书记与各个委员要认真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办法,落实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检查,否则就失去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意义。对民主生活会中适合于向党员、群众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以便接受群众的监督。
五、“双评”工作制度
“双评”即民主评议党员和民主评议党支部。一般每年11月份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是在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委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的。评议的步骤一般分为学习教育、自我总结、民主评议和考核鉴定等几个阶段。评议时间一般以半个月左右时间为宜,时间要相对集中。
(一)民主评议党员
1、民主评议党员的程序
(1)由党员自我总结,查找问题和不足,自我评定级格(预备党员只评议,不认格);
(2)在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全体党员认定级格,提出整改措施,报支委会讨论定格;
(3)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向党员公布。对不合格的党员,如本人愿意接受组织的教育帮助,并按合格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可采取限期改正的办法处理,党小组和党支部要做好跟踪考核;经限期改正仍无转变的,应予以除名;不合格而又不愿意改正的党员,应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应从党内除名;对违法乱纪的党员要给予相应党纪处分。
2、注意事项
(1)民主评议党员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采取座谈、填测评票等办法,了解群众的意见和看法,确保评议取得实效。
(2)对党员作出评议和鉴定,决不能图形式、走过场,力求要通过评议、鉴定党员,使本人和其他同志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和党员标准教育。
(3)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成绩和优点不夸大,不粉饰;对缺点和不足也不遮掩、不回避。通过评议、鉴定,起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
(4)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这项工作的始终,使党员之间增进了解,加强团结,消除思想上的隔阂。
(5)要注意掌握政策,慎重、妥善地做好处置工作。
(二)民主评议党组织
1、民主评议党支部的程序
(1)由支部委员会进行自我总结,查找差距。
(2)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3)党内外群众座谈、填测评票进行评定。
(4)支委会根据测评意见进一步查找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5)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向党员公布。
2、在“双评”工作中,不合格党支部要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制定下年度工作计划,提出相应整改措施。相应上级党组织也要明确其整改期限,限期整改不合格的,要对其支委会成员进行组织调整。
六、换届选举工作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公司所属的支部(总支)委员会每届任期为三年。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时,应及时进行改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也根据上述规定,按期改选党支部书记。若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如因工作调动及其他原因,造成党支部委员出现缺额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补选。
(一)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一般提前一至两个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具体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的有关事宜,上下酝酿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
2、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书面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一是时间;二是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三是选举办法及差额选举的比例;四是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召开支部委员会研究换届的筹备事宜。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即可筹备党员大会,起草并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办法和会议议程,进行选举工作的宣传教育、印制选票等等。
4、准备就绪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党支部即可召开选举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会议议程如下:
1、大会主持人向全体党员报告党员出席情况,宣布党员大会开会;全体起立,奏《国歌》。
2、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同志做工作报告。
3、选举新一届委员会
(1)清点人数和确认选举资格。会议主持人在宣布开会前,应首先清点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4/5,会议有效,否则改期进行。
(2)通过选举办法。在支部党员大会正式投票选举前,应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监票人名单。监票人必须经大会全体党员表决通过。
(4)公布候选人名单并介绍候选人情况。正式选举前,应向支部党员大会公布下届支部委员会候选人名单,并如实介绍候选人的推荐过程和逐个介绍候选人的基本情况。
(5)检查票箱,分发选票。选票只发给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多余的选票应封存。
(6)填写选票。选举人应按照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中的规定填写选票。
(7)投票和清点选票。首先由选举工作人员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坐席顺序依次投票。然后由监票人开票箱,当众清点收回的选票数。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有效;如收回的选票多于投票人数,则选举无效。清点结束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党员大会报告清点结果。
(8)计票。即通过唱票和记票,将候选人得票数和另选人得票数全部记录下来,以统计每个人的得票数,并按照规定确定支部委员会委员当选人的名单。被选举人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才能够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被选举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在选举中非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半数,按得票多少的顺序在应选人数范围之内的,应为有效,并当选。被选举人得票刚刚达到半数未超过半数的,不能当选。
(9)宣布选举结果。监票人首先向党员宣布收回的选票数、有效票数、废票数;公布候选人、另选人分别得赞成票数。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当选的支部委员名单,并说明当选名单需报请上级批准后生效。选举结束后,选举工作人员将选票清点密封,交新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归文书档案保存。
4、大会结束。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关于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全体起立,唱(奏)《国际歌》;宣布大会结束。
(三)会后工作
1、支部党员大会选出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后,由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召开第一次委员会,选举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并协商确定各支部委员的分工。
2、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之后,应立即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大会情况和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
第三章党员教育和管理
一、党员教育
(一)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
1、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教育;
2、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律法规教育;
3、形势任务和权利义务教育;
4、科学文化和专业技术知识教育。
(二)党员教育的基本方法
1、党课教育。按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定期组织党员上党课,可采取上大课、座谈研讨、现场参观、电化教育等多种形式,丰富党课内容。
2、典型示范。通过总结具有突出事迹的先进典型,以此进行宣传、教育、鼓励、引导,带领广大党员共同进步,使他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二、党员管理
党支部要准确及时地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党员的基本情况一般分为自然情况和动态情况。自然情况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入党时间、文化程度、岗位职务、奖惩情况、主要经历等;动态情况包括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
(一)党籍管理
1、申请入党的同志在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那一天,就取得了党籍。党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自动退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即失去了党籍。
2、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3、追认共产党员,须由所在单位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上级党组织审查,经省一级党委批准。追认党员不需要预备期。
4、对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党支部应对其进行教育,并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劝其退党。劝党员退党,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劝而不退的,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5、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6、党员要求退党,应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7、违纪、受刑事处罚、自杀、出国出境等党员的党籍,应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纪律处分
1、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
2、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受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
3、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4、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支部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作出的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
(三)组织关系接转
1、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招工以及其它原因,需从一个单位(或地区)到另一个单位(或地区),方可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党员调转后不办理组织关系的,调入单位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
2、党支部调入党员组织关系,必须持上一级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方可接收。调出党员组织关系,必须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办理调出手续。预备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要携带预备党员所有的材料。材料必须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密封。
3、离、退休(含内部退养、居家休息)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转往其所在街道(社区)。
4、在办理组织关系的过程中,要向党员说明组织关系接转的程序,并督促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转出未落前,对党员的管理工作仍由原所在党组织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