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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税协发[2020]14号关于做好2020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3
信息来源:
浏览:1077次

关于做好2020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联络处、新联会注税分会、同心注税服务团、税务师事务所:


中税协《关于积极配合开展第29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中税协发〔2020〕12号),对全行业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作出了部署,现予转发并结合我省行业实际作出安排,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突出重点,加强领导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部署,第29个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宣传重点是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落实成效、2019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政策。各市(州)联络处、同心注税服务团、新联会注税分会和事务所负责人要增强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担当,组织力量助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地,展示行业专业实力、整体形象和工作成果,提高行业社会影响力,推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聚合注税力量,发挥整体优势


(一)各市(州)联络处,要把组织宣传月活动作为启动联络处工作的契机,联合辖区新联会注税分会和同心注税服务团、聚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志愿者队伍,主动向税务机关请示汇报,争取任务,因地制宜制定方案、开展活动。


(二)新联会注税分会和同心注税服务团,要对接联络处活动方案,适应税收宣传“读图时代”“视频时代”的新需求,引入易于传播的新媒体,创新开展线上线下公益讲堂、咨询辅导等宣传活动,作出特色,凸显亮点。


(三)注税行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深入调研为“两会”提交有分量的议案、提案;争取参与税务机关的“两会代表委员走访活动”和“落实税费政策 促进经济快速发展”媒体记者采访活动,参加属地党政及相关部门座谈会,新闻媒体在线访谈等,宣传税收政策,宣传行业在服务税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四)行业专业委员会,要紧扣宣传月主题,深入钻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中央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省政府应对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13条政策、省局“税十条”措施等为重点,编撰政策解读、案例分析、调研报告等,力争推出精品力作。


(五)各事务所要积极关注和选派志愿者加入所在地联络处、同心注税服务团(新联会)组织的宣传月各项活动,形成行业同频共振的整体效应。


(六)积极参与中税协举办的“减税费促发展——第十届全国税法知识竞赛”活动。联络处、新联会注税分会、同心注税服务团、事务所要组织成员单位和员工报名参赛,同时发动纳税企业、高校师生、机关团体及社会公众踊跃参赛。


三、多管齐下,确保实效


(一)争取党政及税务机关的大力支持。要加强组织策划,主动向所在地党委统战部、税务机关请示汇报,争取信任、争取支持、争取任务,聚焦“四力”要求,发挥专业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宣传月工作。


(二)争取高等院校的大力支持。要积极联系所在地院校,用好用活高校资源,吸纳高校师生加入宣传月队伍,参与编制宣传资料、线下咨询服务、线上税法知识竞赛等活动。


(三)创新方式,提升实效。发挥好会刊、简报、网站等宣传阵地作用,开发更多宣传资源,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创新传播方式,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声的舆论氛围。


四、及时总结,加强反馈。


以联络处为单位总结工作经验,收集并反馈信息和相关数据。宣传月活动总结于5月15日前报省税协综合业务部进行总结、推广和上报,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省税协综合业务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元贵,电话:028-85480356


邮箱:498605124@qq.com


 

附件:2020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统计表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