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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税协发[2019]34号关于切实做好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11-21
信息来源:
浏览:1161次

川税协发[2019]34号

 

关于切实做好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

业务信息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2017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分别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用等级的评定、信用积分指标体系及积分规则和采集涉税专业服务基本信息和业务信息的具体事项及时间要求做了明确规定,要求全国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遵照办理。根据近期税务机关有关情况通报,就全国开展此项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我省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此项工作完成较差,系统评定的信用等级总体偏低。为此,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税协”)提出以下意见及要求:


一、从填报情况看,主要是业务信息采集填报较差,导致信用积分系统自动评分较低,从而影响信用等级评定也较低。请各事务所及时补充填报业务信息采集。

二、税务机关会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分类服务和监管。对信用等级较高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开通纳税服务绿色通道、提供便利化服务、适时进行税收政策辅导等激励措施;对信用等级较低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代理的纳税人税务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等。

三、据省税协了解,明年一季度,系统会自动更新评级,届时,评定的等级结果将在全国平台统一公告。事务所信用等级的高低会直接影响到自身信誉及其发展,例如政府招投标、企业选择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因此,请各事务所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9号文要求,及时登录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模块进行补充填报,以期提升信用等级。

四、各事务所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税协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联系。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