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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委“两新”工委、四川省民政厅近期下发的《关于社会组织章程和等级评估中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要求的通知》和中税协行业党委《关于按时完成税务师行业党建入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6月29日,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就章程修订事宜召开了五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240个单位会员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主要议题:一是审议章程修订草案,二是选举成立监事会,并对两项议题进行投票表决。
副会长兼秘书长杨原波作了章程修订草案的说明。
本次章程修订草案,以四川省民政厅示范文本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以及四川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关于推进党建“百千工程”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为依据,在原章程基础上新增8条,修改涉及7个章节、16个条款中的18处表述。
以党建入章为主旨,除民政厅示范文本要求必须增加的内容外,在第一章总则第四条中,特别增加了“要求单位会员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和加强党建工作写入章程,纳入自律检查和等级认定条件。本团体单位会员要积极创造条件成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在第五条中增加了“党建领导机关”;在第三章第十三条会员履行的义务中,增加了“会员必须接受行业党组织的领导。单位会员中党员数量符合建立党组织条件的,要建立党组织;党员数量不足单独建立党组织的,要创造条件设立联合党组织。单位会员要支持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基层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党建工作不写入公司章程、不落实党建工作要求、淡化党的领导的单位会员,自律检查不得评为合格”。
本次章程修订草案还新增了监事会内容1章、6条。本次大会推荐监事候选人5名。
与会代表对章程修订草案和监事候选人进行了充分酝酿和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计票结果,章程修订草案全票通过,5名监事候选人均以得票超过三分之二获得通过。
会员代表大会结束后,监事会庚即召开会议,推选出监事长,建立了监事会联系方式,议定了监事会相关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