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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四川省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8号议案,四川省人大正式启动税务师行业立法调研工作。7月21-23日,由省人大预算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预算工委副主任郭志强和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预算委委员毛熠带队、有关部门和省税协办公室主任苏明、专委会委员徐晓东等随同,赴泸州市专题调研税务师行业立法工作。
立法调研得到泸州市人大、市政府、市税务局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泸州市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振蛟出席座谈会并作专题汇报,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季頫,市人大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慧,副主任委员罗丁,泸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屈正江,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简锐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专题调研包括实地走访和调研座谈两个环节。分别听取了泸州市政府、泸州市税务局、省税协泸州市联络处和泸州市辖区内 3家企业财务负责人的专题汇报,实地考察了四川公正税务师事务所。
省税协泸州联络处汇报了泸州市税务师行业发展现状、服务纳税人数量、覆盖的行业、服务的范围及提供的业务项目。以泸州市的涉税专业服务市场规模为例,从税改趋势、行业特殊性、社会分工等几方面阐述了税务师行业立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企业代表中,四川航天川南火工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目前油气井射孔工程整体配套能力最强的央企,自2013年重组以来,一直接受税务师事务所的服务;上市公司泸州老窖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泸州、成都、重庆与7家税务师事务所合作;上市企业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6家子公司均由税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几位财务负责人以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税收政策、业务规范、工作效率、税收遵从、风险防范以及涉外业务等多方面专业化、规范化服务的实际案例,表达了对税收法规的敬畏、对税务师事务所专业服务的信任和依赖,一致表示,企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的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的高质量专业服务。希望加快税务师行业立法进程,进一步优化涉税服务专业机构体制机制,增强税务师行业的公信力、权威性,满足市场对涉税专业服务的需求。
市税务局从税务师行业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立法的重要性以及立法建议四个方面作了系统全面汇报。2020年,全市税务师行业服务纳税人2311户,占全市入库税款在5万元以上的企业纳税人45.22%。与2010年相比,事务所营收总额从458.4万元,增长到2609.44万元,增长了5.69倍;服务对象经营总额从137亿元增长到1157亿元,增长了8.4倍,利润总额从18.8亿元增长到102亿元,增长5.4倍,交纳税款从38.7亿元到158.1亿元,占计划口径税收入库的57.98%;调增服务对象应纳税额从11.17亿元增长到75.76亿元,占计划口径税收入库27.79%,调减服务对象应纳税额从8.24亿元增长到42.23亿元,占计划口径税收入库15.49%,税额净调增33.53亿元,占计划口径税收入库的12.3%。市税务局指出:税务师行业在促进纳税遵从和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明显,税务部门的纳税服务只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需求,而税务师行业的涉税专业服务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专业化服务需求,是对税务机关基础性纳税服务的支持和补充,是减少税收流失、提升纳税遵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社会力量,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强有力的服务保障。但是,税务师行业发展存在三大主要问题:一是税务师行业现有法规级次与市场发展需求不相适应,二是税务师行业与同类行业相比缺少法律约束和保障,三是税务师行业管理及专业服务尚未与国际惯例接轨。税务师行业立法,是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意见》的有力保障,是税务师行业执业的内在需求。为此,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加快推进税务师行业立法进度;二是税务师法律条款应对税务师行业以及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所有机构、人员和行为产生约束效力;三是立法要充分考虑体量巨大的自然人纳税人涉税费业务规范;四是拓展税务师行业业务范围;五是立法要将主动参与涉税主管部门的社会协同作为税务师行业的义务和责任。
泸州市人民政府在泸州市税务师行业发展情况专题汇报中明确指出:税务师专业服务覆盖领域的广度和规模扩展的速度,充分体现了市场对专业化、规范化、高质量的涉税专业服务的旺盛需求,无论是适应市场主体日益增长的涉税专业服务需求,还是促进以税务师为主体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健康成长,都亟待从立法层面规范税务师行业以及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因此,出台税务师行业的法律法规迫在眉睫。如果没有法律法规,一些不具备专业资质、专业能力的机构和人员不依法执业甚至违规违法操作,容易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将使一些“病急乱投医”的企业陷入税收风险,不仅违背了纳税人税收遵从的意愿,还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扰乱了涉税服务市场,既不利于涉税专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更不利于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四川结合自身实际,率先制定出台《四川省税务师管理条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意见和省委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具体举措,对建设法治中国、法治四川将产生创新性引领作用。为此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即征税法定、纳税法定、服务法定原则制定;二是参照《注册会计师法》《资产评估师法》或《律师法》的立法原则和立法精神制定;三是结合四川实际和成渝双城经济圈的实际制定。
省人大调研组在会议总结中肯定了税务师立法的必要性,表示一些具体问题,将与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衔接。
省人大组织本次税务师行业立法专题调研,堪称一次破冰之旅。从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反映税务师行业立法的呼声,到省人大立案随即组织专题调研,得到国企央企呼应、并在市税务局和市政府获得共鸣,这在全省乃至全国尚无先例,其历史价值和现实意义令行业鼓舞。
尽管如此,推进税务师行业地方立法的工作也仅仅只是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更广范围的考察、更深层面的调研还将继续,任重道远,全行业当群策群力,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