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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再次开通延期考试地区人员退费或延考系统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04
信息来源:
浏览:1657次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 

〔2023〕第1号


为保障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应试人员权益,根据本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相关公告规定,现将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再次延期地区及第一次延期考试(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开考)地区人员退费或延考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税协拟定于2023年3月中下旬(计划为18日至19日)举行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第二次延期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原则上同《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2〕第14号)中各科目的时段保持一致。

二、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尚未组织实施地区(包括天津市、保定市、唐山市、廊坊市、张家口市、承德市、沧州市、石家庄市、秦皇岛市、邢台市、邯郸市、大同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沈阳市、锦州市、鞍山市、哈尔滨市、佳木斯市、大庆市、牡丹江市、齐齐哈尔市、济南市、东营市、临沂市、德州市、泰安市、济宁市、淄博市、聊城市、菏泽市、青岛市、安阳市、新乡市、洛阳市、焦作市、信阳市、许昌市、江门市、湛江市、昆明市、曲靖市、拉萨市、榆林市、兰州市、天水市、张掖市、酒泉市、西宁市、乌鲁木齐市)且未在2022年11月28日-12月4日申请退费的应试人员,如确定在原报考考点城市继续参加考试,无须任何操作,密切关注后续准考证打印及相关公告即可。

上述人员如确定不再参加2023年3月组织的第二次延期考试,可办理退费;如不退费,但需更换考点城市(只能在系统提供的考点城市中进行选择),可进行变更。退费及更换考点城市需登录系统进行申请。请务必于2023年1月4日10:00至1月10日17:00期间登录税务师考试报名网站ksbm.ecctaa.cn,点击“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尚未组织实施地区人员退费或更换考区申请通道”进行申请,逾期不申请视为继续参加2023年3月组织的第二次延期考试。

三、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第一批延期考试开考地区(包括北京市、太原市、长治市、运城市、临汾市、晋中市、扬州市、连云港市、宁波市、舟山市、淮北市、福州市、赣州市、九江市、抚州市、景德镇市、萍乡市、郑州市、平顶山市、南阳市、商丘市、开封市、黄冈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长沙市、株洲市、常德市、湘潭市、衡阳市、岳阳市、郴州市、怀化市、邵阳市、永州市、广州市、东莞市、佛山市、惠州市、珠海市、中山市、汕头市、清远市、肇庆市、茂名市、梅州市、桂林市、海口市、三亚市、重庆市、南充市、德阳市、银川市、镇江市已申请参加12月24日至25日延期考试且审核通过人员、成都市已申请参加12月24日至25日延期考试且审核通过人员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人员,可申请退费;如不申请退费,可以选择在系统提供的考点城市参加2023年3月组织的第二次延期考试。退费及办理延考需登录系统进行申请。请在2023年1月4日10:00至1月10日17:00期间登录税务师考试报名网站ksbm.ecctaa.cn,点击“无法参加2022年12月24日-25日考试人员申请通道”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不再办理。

四、所有符合申请退费的受理对象申请退费后不可再参加2023年3月延期举行的考试。退费款项将按交费渠道原渠道返回。

五、3月中下旬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第二次延期考试组织实施后,将不再办理退费或延考事宜。

感谢各位应试人员的报考和对税务师考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选择参加延期考试,请安心备考;如选择退费,欢迎您在以后年度继续报考,祝学习和工作顺利。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4日  


(注:2022年度税务师第二次延期考试实施地区不包含四川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