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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税行党发〔2023〕3号 关于在2023年春节期间 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3
信息来源:
浏览:1339次

川税行党发〔2023〕3号


各党支部、税务师事务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促进公益志愿活动项目化制度化常态化,四川省精神文明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川文明办〔2023〕1号)(以下简称省文明办通知),现转发你们,并就组织开展以“志愿服务送关爱 文明实践树新风”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提出以下要求。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属地“党的精神进万家”“新春走基层活动”“暖冬行动”等活动,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税收法规,将涉税专业服务送到群众身边,送进群众心里。

二、融入行业文化建设和文化艺术节活动,开展有行业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营造高高兴兴、红红火火过大年的浓厚节日氛围,弘扬行业优秀文化,推动以文兴业、以文美业、以文传业开新局、见成效。

三、结合2023年行业党委工作要点以及“两比一争”主题活动,拓宽关心关注领域,参照省文明办通知精神,从宣传教育、疫情防控、春运暖程、暖心关爱、文化惠民、守护平安、共育新风、生态环保等方面送关爱、树新风、践文明,扩大行业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请各支部、事务所在活动中注意收集情况数据和图片,于2023年3月10日之前报省税协办公室,将择优向省文明办推送。

联系人:李迪仑,邮箱:313341172@qq.com。

附件:关于在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广泛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