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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税协发〔202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现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方税协要组织本地区会员和从业人员认真学习《意见》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财会监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维护中央政令畅通、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意见》提出的发挥税务师事务所执业监督作用和注册税务师协会自律监督作用等工作要求。
二、各地方税协要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迅速行动,组织专门力量,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分析本地区税务师行业在发挥监督作用方面面临的痛点、难点问题,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把《意见》的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三、中税协下一步将研究制定行业贯彻落实《意见》的总体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各地税协积极主动配合本地区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有关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切实肩负起《意见》所赋予税务师行业的监督职责。
工作中如遇有关问题请联系中税协秘书处会员部。
联系人:黄宏斌 杜大海 ;联系电话:010-83755831 5832。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