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税协官方微信
关于转发中税协《税务师行业涉税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税务师行业涉税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税协发〔2023〕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该办法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如有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税协会员管理部反映。
联系人:彭雪,电话028-85482376,邮箱:scctaa@163.com。
附件:
中税协发〔2023〕16号 关于印发《税务师行业涉税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doc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 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