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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税协发〔2024〕2号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关于报送2023年收入增长数据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收入倍增行动计划实施意见》,现向全省税务师事务所收集2023年收入增长数据,省税协将对收入增长突出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23年经营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及亿元的税务师事务所。
2.2023年经营收入增长上千万元的税务师事务所。
3.2023年经营收入实现翻番的税务师事务所(需于2021年12月31日前入会)。
二、申报方式
税务师事务所填写附件表格报送至省税协会员管理部。
三、申报时间
2024年1月31日前申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
四、如有疑问,请与省税协会员管理部联系,联系电话:028-85482376。
四川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1月15日